泰迪被萨摩耶咬伤 主人称泰迪是“碰瓷”?

去年12月20日晚上8时许,唐先生与王先生在遛狗时偶然相遇,突然间,王先生的萨摩犬扑向唐先生的泰迪犬并将泰迪犬压在身下。当两只狗狗被分开时,泰迪犬走路发生障碍。于是唐先生报警。

在这之前,王先生的萨摩犬已经将另一只由单小姐饲养的泰迪犬咬伤了。所以在本案庭审时王先生表示,“看热闹”的唐先生是放任自己的泰迪犬被萨摩犬咬伤,存在“碰瓷”行为。

今年2月,两只泰迪犬的主人先后向长宁法院起诉,要求王先生赔偿相关损失。长宁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单小姐饲养的泰迪犬没有进行养犬登记,且事发时牵引带没有系到狗的脖子上;唐先生的泰迪犬则办理了登记手续,事发时狗狗系有牵引带。

因此,法庭认为,单小姐对自己的狗狗被咬伤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王先生主张唐先生泰迪犬有“碰瓷”行为,但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法庭不予采信。

近日,长宁法院根据两个案件的具体案情及相关法律,分别对两案作出判决:原告为单小姐的案子,王先生承担60%的赔偿责任,赔偿单小姐各项损失10700余元,其余40%的责任由单小姐自行负担;原告为唐先生的案子,王先生应赔偿唐先生1300余元。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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