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犬类管理大队加大了对沿江一线、景区等公共场所的犬类管理力度,发现多起违规养犬行为,其中一只德国牧羊犬是我市明文规定的禁养犬,被主人散放在江边“散步”,民警依法对违规犬类进行留检处理。
10时许,民警来到道外区二十道街江边,开始沿江巡查。在松浦大桥下,三位男子边说边行,在其身旁有两只大型犬,其中一只为金毛,另一只为我市明文规定的39种禁养犬之一——德国牧羊犬。两只犬均没有戴牵引绳,“自由”地在江边“散步”,过往行人纷纷躲避。
溜犬者讲,自己这只德牧犬养了7年,也知道城市里不让养,但有了感情,便一直留在身边。金毛是邻居家的,自己代为溜犬,不知道办没办犬证。
民警依法给犬主人下达了《犬只留检单》,并将两只犬带走。
在道外区七道街江边,一对青年男女将一只吉娃娃犬放在地上玩,没有栓犬绳。在确认该犬办有犬证后,民警对犬主人不栓犬绳、进入禁止溜狗的地方的行为批评教育,并在其犬证上进行了扣分处理。
犬类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孙建龙介绍,到目前为止,我市共有26个犬证办理点,共办理养犬登记证50052个;今年以来,共取缔违法养犬、溜犬行为6800余起,留检违规犬53只。中新网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