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东莞冉小姐的宠物狗LEO被一辆私家车撞伤右前肢,于是把车主告上法庭,并索赔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将近5万元,而车主因购买了车险,于是保险公司也一道坐上了被告席。
宠物狗被撞诊疗费花了2.8万
事发是在2016年10月23日下午4点多钟,当时狗主冉小姐将宠物狗LEO托付给了朋友照顾。据冉小姐的代理律师介绍,这位朋友将车停在南城元美东路会展中心附近一个丁字路口的路边,把宠物狗带上车后,取掉了绳索,但不知为何宠物狗忽然从车上跑下来,冲过马路,结果车主焦先生刹车不及时,把狗给撞了。
据焦先生自称驾车还是比较谨慎的,当时车速并不算快,但宠物狗是突然之间越过双黄线,从对面马路冲过来,自己很难及时反应过来。他描述,当时听见“怦”的一声响后,察觉有异物撞到自己车身,于是立即停车查看,但狗已经又飞奔离开了。他见自己的车没什么事,宠物狗又不知跑到什么地方了,于是没有报警也没有报保险,就离开了现场。
冉小姐的朋友在宠物狗被撞后赶了过来,但并没有看清狗是哪辆车撞到的,于是打电话报警,还发微信朋友圈寻找目击者。宠物狗被宠物医院诊断为右前肢桡尺骨粉碎性骨折,据宠物医院开具的发票显示诊疗费为28000多元。后来警方找到了车主焦先生,焦先生也和冉小姐见过几次面协商赔偿,但焦先生认为冉小姐态度强硬,索赔金额太高,双方没有协商成功。
宠物狗不拴绳冲过马路谁负责?车主是否逃逸成焦点
因为双方主张的赔偿金额出入较大,冉小姐把焦先生告上了法庭,索赔医疗费29000多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还有后续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合计48000多元,同时要求保险公司一并处理交强险和商业险。
在庭审现场,原告冉小姐的代理律师认为,宠物狗不可能主动往车辆上撞,焦先生看见宠物狗穿过马路,但是没有及时采取刹车等措施,没有尽到谨慎驾驶义务,导致宠物狗被撞,应该负责。而被告焦先生一方则表示,当时车辆行驶在靠近双黄线一侧,宠物狗突然从马路对面冲过来,事发突然,这种状况下很难作出及时反应,而且狗主没有用绳索拴住宠物狗,没有尽到管理义务,自己不应负责。
同时,原告冉小姐的代理律师认为,焦先生撞到了宠物狗之后,就驾车离开现场,没有报警也不报保险,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属于逃逸。被告焦先生则说,当时宠物狗撞到自己的车之后立即飞奔离开了,他下车查看,看不见宠物狗,也没见到狗主人,他才驾车离开,并不是逃逸。焦先生还出示了一份南城交警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里面提到交警不认为属于逃逸。
另外,被告焦先生一方拿出了《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其中第四条提到“县以上城市(含县城镇、近郊)、工矿、港口、机场、游览区及其3公里以内的地区,经济开发区、各类有对外经济合作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均列为犬类禁养区”,焦先生一方认为,当时事发地点距离市政府区域大约900米左右,应该属于禁养区,冉小姐原本就已经违反了规定。原告冉小姐一方则认为,当时只是经过这个路段,根本不是在这里“饲养犬类”,所以没有违反规定。
因为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调解不成功,法官将择日宣判,保险公司则表示会根据法官判决结果,认定是否赔偿及赔偿数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