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因宠物引发的纠纷也不少。日前,仪征两位宠物主人就因为各自的爱犬对簿公堂,为近2万元的赔偿款争执不下。
两犬相斗,一犬重伤
今年7月,王大爷骑着电动车载着爱犬“小五”在路上行驶,“小五”是一只小型泰迪犬,当时牵引绳套在车把手上。经过一个路口时,正好遇到遛狗的赵女士牵着一只大型犬“大七”。
“小五”看到“大七”便吠了几声,没想到,“大七”立即挣脱了赵女士手中的牵引绳,向“小五”发动攻击,并将王大爷连人带车一起撞倒。
“小五”被“大七”疯狂撕咬。直到路人经过,才将“大七”从“小五”身上拉开,此时,“小五”已经遍体鳞伤。
当时,赵女士表示先将泰迪犬送院治疗,之后双方再商议赔偿问题。
赴南京医治花费近2万元
宠物医院处理犬外伤时发现,“小五”的伤情远比看起来要严重得多,其右腹侧隔肌破裂,胸腔已经穿透。由于该宠物医院设备缺乏,宠物医生无法确定“小五”胸腔内伤情,于是建议小王把小狗带到南京的宠物医院救治。
“小五”在南京花费了医疗费1.6万余元,加上往返南京、仪征的交通费,以及在仪征宠物医院检查的费用,小王为“小五”看病花费了近2万元。
在小王看来,这笔费用理应由“大七”的主人赵女士承担。此时,赵女士却不答应了,“你都没跟我商量就把狗送到南京去看,你这属于过度医疗!”
协商未果,犬主人对簿公堂
因为赔偿问题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小王将赵女士告上了法庭。日前,仪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并作出终审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大七”未进行动物免疫接种,且率先主动攻击“小五”,造成“小五”严重受伤,作为“大七”饲养人的被告,应承担本案的主要责任(70%),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原告方饲养的“小五”吠叫挑衅在先,王大爷未制止并及时离开现场,因此,原告方亦有一定的过错。综上,判决被告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小王1.3万余元。扬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