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1日起,石家庄市开始集中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禁止携带宠物进出公共场所。日前出台的《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明令禁止宠物进出公共场所,违反者将被处以警告,并处以50元罚款。
王宇艳说,前几日,她和朋友去中山路的一家餐馆吃饭,饭菜刚刚端上来,忽然听见狗的叫声,她低头一看,一只棕色泰迪犬正在她脚边蹭着,吓得她直喊服务员。“最后饭都没吃好,就匆匆结账离开了。”
不仅仅在餐馆,在商场也经常能看到宠物进出。“现在,顾客携带宠物逛街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了。”省会建华大街上的一家商场负责人说,虽然商场门口挂着不允许携带宠物的标识,但还是有不少顾客带着宠物进商场。
“一般情况下,顾客携带的是小型宠物,不会引起其他顾客的不适,我们都不会阻止其进入商场。”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携带大型宠物,保安会进行劝阻。
许多公共场所有明确的“禁止宠物入内”的标识,不少地方也有明确的相关规定,但现实中却难见其效。
“这些规定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主要是由于没有扣押宠物等有关管理许可权,而且不具备强制力,最多就是根据规定进行罚款,这就使得公共场所携带宠物进出现象屡禁不止。”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省会文明办主任李刚表示。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处罚,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增加公德意识和自律意识,使文明养犬的理念深入人心。”李刚说,希望宠物饲养人在享受乐趣的同时,尊重、照顾其他人的感受和利益,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环境。河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