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被撞身亡起纠纷 麻城市法院受理首件狗狗案件

4月15日,麻城市法院鼓楼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宠物狗被车撞死引起纠纷的案件,这是该院受理的第一件“狗的健康权被侵害”案件。

霖某有一只比熊犬。2020年3月31日下午,霖某带着小狗在回家的路上遛弯时,被汪某驾驶的小汽车撞死。霖某责怪汪某开车速度过快导致爱犬死亡,要求汪某赔偿狗的死亡赔偿金1000元、饲养护理费用1000元以及精神损失误工费用1000元。但汪某认为,狗狗没有系牵引绳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只愿意赔偿500元。双方发生激烈冲突,霖某一纸诉状将汪某告上了法庭。

4月13日,麻城市法院鼓楼法庭法官刘惠芳接手该案件后,翻阅案卷发现这是麻城市法院受理的第一起“狗的健康权被侵害”案件。虽然案件标的额才3000元,但原被告双方对立情绪非常大,矛盾不小,须妥善处理。

法官刘惠芳立马联系身在外地的汪某,通过微信向汪某送达了诉状副本及相关应诉文书。汪某承认撞宠物狗的事,但认为其没有过错。

4月14日,法官刘惠芳再次向霖某询问相关情况。得知,事发时霖某的宠物狗没有系牵引绳,且在道路中间溜达。法官便耐心劝解,释法明理。霖某在刘法官的劝说下,情绪逐渐舒缓下来,表达出了和解的意愿。

4月15日上午,汪某的亲属来到鼓楼法庭将1000元赔偿款交给霖某,霖某当场向法院申请撤诉,双方握手言和,麻城市法院第一起“狗的健康权被侵害”案件调解结案。黄冈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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