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一宠物狗狗横穿马路被车撞 责任谁来负

近日,在西宁市昆仑路,发生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一辆白色轿车在行驶时,将一只从侧面突然蹿出的小狗辗在车轮下,当场死亡。

之后,车主刘先生和狗的主人就赔偿问题僵持了三个多小时,也没达成一致。因交涉无果,刘先生选择让交警来解决。交警赶到,询问了双方当事人。

车主刘先生说:“狗是突然跑到马路中央的,我根本来不及刹车,我是正常行驶,这狗横穿马路,是狗的主人没有看好自己的狗,我觉得自己没有责任,损坏的车灯谁来赔?”

交警介绍,狗的主人遛狗时没有为狗系上狗链,没有承担对狗的看护责任,这样会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狗的赔偿,建议双方协调解决,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张凌斐律师介绍,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司机驾驶车辆撞死宠物狗,狗是狗主人的财产,狗的主人可以向司机要求赔偿,但是如果司机正常驾车行驶,而狗主人没有尽到对于狗的安全保护的义务,狗主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发生车辆和宠物碰撞的事件之后,具体赔偿问题主要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失败狗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方承担民事责任。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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