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未拴链被撞伤,车主是否赔偿?法院:饲养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近期,省会的何女士就因在遛狗时未给爱犬拴犬链,不仅导致小狗被车辆撞伤,而且向肇事车主所要赔偿的诉讼请求还被法院驳回,心情郁闷之极。

2018年3月的一天早起,何女士携带自己的贵宾犬到小区楼下遛圈。正当小狗在小区道路上尽情地撒欢儿时,同小区居民马女士驾车从对面行驶过来,将贵宾犬卷入车底,致其受伤,为此先后花掉何女士治疗费等各项费用2万余元。
事情发生后,经与马女士多次协商无果,何女士以事发时马女士在小区内车速过快、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为由,将马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自己损失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事发小区内没有限速标志,马女士所驾驶的车辆一直在匀速正常行驶,不能显示车速过快。何女士饲养的小狗在未束犬链的情况下,突然从马女士驾驶的车辆中后侧钻入到车底,且钻入的位置应属于驾驶员驾驶盲区,所以马女士在此事件中无过错。

而且,事发的主要原因是涉案小狗未束犬链,何女士作为主人没有尽到对饲养小狗的栓管义务,致使小狗受到伤害,其作为饲养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据此,法院最终作出判决,驳回何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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