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狗在寄养时死亡 狗主人索赔三万余元
3月5日上午,长阳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名贵宠物狗被寄养在宠物店期间突然死亡,主人起诉宠物店要求赔偿尸体安葬费、精神抚慰金等经济损失3万余元。
乔某起诉称,他于2016年购买了一只法国斗牛犬,取名“豆豆”。乔某称,法国斗牛犬属于较为名贵犬种,购买该犬只花费11300元。去年9月28日,乔某因出差将“豆豆”寄养在全心全意宠物店,双方签订寄养协议。后“豆豆”意外死亡,故要求宠物店赔偿尸体火化费、安葬费、购买费、购买狗粮、玩具的费用及精神抚慰金共计348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