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何先生介绍,9月1日,他通过百度搜索到一家卖狗的店铺,和商家互加了微信,约定花900元钱购买一条雌性德国牧羊犬,并通过微信给商家转了300元,剩余的600元货到付款。
9月3日,商家要求何先生付清剩余的600元,否则不发货。之后不久,商家称狗已经发到河南省郑州市了,但郑州市检疫站要求交600元检疫费,否则将狗扣留。于是,何先生通过微信转给了商家600元。
9月11日,何先生终于收到了牧羊犬,却发现是一条公狗。何先生联系商家。商家称如要换狗,需再交200元运费。何先生转账了200元。9月12日,商家要求何先生再交500元,至于是什么费用,商家并没有解释。
让何先生没有想到的是,转账500元后,商家把他的微信拉黑了,打电话也不接。何先生说,自己连商家是哪里的都不知道,只知道手机号码显示归属地是山东省济宁市。
记者反复拨打何先生提供的商家手机号码,一直无人接听。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王云鹏认为,商家应诚信经营。消费者购物应到正规商店,或通过其他正规渠道。目前,微商是点对点交易,大多数尚未登记注册,很难查找经营者资料。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