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因鞭炮声受惊吓咬伤6岁女孩 主人被判赔1.8万元

狗因鞭炮声受到惊吓跑出家门,将路过的6岁女孩杜某面部咬伤。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张某夫妇赔偿杜某合计18927.39元。

2017年1月27日(农历大年三十)13时许,辽宁6岁女孩杜某和姐姐外出经过张某家门口时,张某家饲养的狗因鞭炮声受到惊吓而跑出,将杜某咬伤。事发后,杜某被送到辽宁某医院住院治疗14天,被诊断为面部犬咬伤。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张某夫妇饲养的狗致杜某损害,张某夫妇没有提出有效证据证明杜某的损害是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所以不能减轻或免除其侵权责任,应当对杜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一审判张某夫妇赔偿杜某人身损害赔偿金8927.39元。

2018年4月,杜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认为一审时虽未做伤残鉴定,但其受伤时年仅6岁,发生这样的事情必然会在年幼的心灵中留下阴影,实际已经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

近日,法院发布二审结果,改判张某夫妇赔偿杜某人身损害赔偿金8927.3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合计18927.39元。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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