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午11时,文山市森林公安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微信上贩卖野生动物。
接到报警后,文山市森林公安局民警经过侦查,在文山市新平街道办事处新平社区泰康小区一出租屋内将违法人刘某抓获,从刘某租住的房屋内查获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果子狸一只。
在调查中,刘某称,今年二月份他驾车到麻栗坡县八布街拉人,在路边,发现有人售卖一只像狗的野生动物,当时有人想买去宰杀,他看着不忍,便掏钱买下,带回文山喂养。经过几个月的喂养,这只像狗的野生动物长得肥大,特别招人喜欢,他把它当作了宠物。
近期,由于马关老家有事得回去处理,不方便携带,于是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售卖消息,还将视频和图片发在上面,并要价每市斤180元。消息刚刚发出就被森林公安民警逮个正着。
7月16日,民警将果子狸带到野外放归自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