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的价值,除了在外貌上得以体现之外,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因素就是“血统”了。这不,苏州一名男子因为卖家不能提供狗狗的“出生纸”,导致不能帮狗办理血统证书,将卖家告上了法庭。记者了解到,近日,苏州吴中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名贵犬的买卖合同纠纷。
王某和马某共同在一个养狗爱好者的网络群里。马某家的母狗当时生育了三条法牛虎斑犬,他在群里聊天时提到有一条想出售。于是王某通过微信与马某联系,根据马某提供的法牛虎斑犬父母证书等材料了解了该犬血统、成长情况。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王某向马某购买法牛虎斑犬一只,价格15000元(包含机票),马某需提供该法牛虎斑犬出生纸。王某分两次向马某共支付定金5000元及尾款10000元。
2016年10月,王某收到了马某空运过来的法牛虎斑犬。之后,王某多次向马某索要该犬只出生纸,但马某不能提供。王某无法为该犬办理CKU血统证书及注射芯片证明该犬血统情况,觉得失去该犬的价值,一气之下将马某告上法院。
王某称,根据市场价,没有任何血统证明的法牛虎斑犬市场价格在1200-3000元左右,现在马某没有提供血统证明,故他主张扣掉2000元返还13000元。然而马某却称在售卖前和王某说过,不能提供证书的。
双方各执一词,到底孰是孰非?王某拿出了微信聊天记录,期间,马某承诺可以提供出生纸,并声称其所售卖的犬只血统纯正、优良,“包健康、包血统证书、包运输”,在马某上述承诺下,王某同意以15000元购买法牛虎斑幼犬。
吴中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马某通过微信进行磋商并达成标的物为法牛虎斑犬的买卖合同。在磋商过程中可见,马某提供幼犬出生纸是其主要合同义务,但其未能依约提供犬类出生纸,导致王某为犬只进行芯片埋植和申请血统证明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对于犬类价值具有重大影响,可以认定被告出售的犬只不符合质量约定,已经构成严重违约。考虑王某已经养育该犬较长时间,同时未选择正规注册的犬舍作为交易对象,在交易中也存在选任过错。综合考虑,最终判决马某支付王某6000元。
法官提醒:买卖名贵犬只的交易活动中,因为犬只价值较大,存在市场炒作和良莠不齐的现象,一些不规范的卖家发布虚假信息、夸大宣传,所以购买者应当与卖家明确约定犬只的品种、出生日期以及对价格影响较大的出生证明或者血统证明。由于名贵犬只交易的特殊性,建议购买者尽量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犬舍作为交易对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更好的保障交易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