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饲养宠物犬家庭的增加,全市宠物犬伤人、宠物犬弃养、邻里冲突等事件频繁发生,给居民人身安全、城市卫生和社会秩序带来隐患。
石家庄市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办理犬只准养证,并对犬只免费植入电子标识芯片;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电子标识系统内含的数据具有永久性,可追溯宠物犬的品种、来源、免疫情况、健康状况等重要信息,避免繁琐的手工劳动、减少失误,且无需接触即可识别,可有效提高宠物犬管理工作的效率,减少丢失、弃养行为,解决在宠物犬伤人、买卖、医疗等过程中的纠纷。
实际上,目前全市仍然采取为宠物犬办理犬只准养证并每年年检的方式来进行管理。这种证狗分离的方式能够监督宠物犬接种疫苗的情况,但对犬类管理其他方面的问题,并不能达到较好的效果。
目前,上海、西安、广州等城市均采取为宠物犬植入电子标识的办法来加强犬类管理,因此建议强制实行为宠物犬植入电子标识的管理方式,加强城市宠物犬的管理。石家庄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