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明年或针对宠物狗扰民 推出法规

市民被狗“扰”的情况时有发生,记者昨走访了解到,因为狗患引发的纠纷还真不少,除了交通事故,不少小区业主也因为宠物狗烦透了心。

家住江都南路的柏先生反映,楼下一户居民将一条宠物狗拴在楼道好几天了,每次孩子放学回家都怕被狗咬,不敢独自上楼。花样年华小区的一位业主则反映,被其他业主家的宠物狗吵得心烦意乱,白天难以安心工作,晚上更是难以睡觉。

除此之外,兰苑的一位业主投诉,小区一户人家的车库出租给流动水果摊贩租住,摊贩养了三四条狗,平时没人看管,狗吠扰民、追逐居民、遍地狗粪的情况时有发生,周边居民不胜其扰。

市民张先生则反映,小区一住户每天清晨都将自家的狗拴在门前的绿化植物上,既影响居民休息还把草地弄得寸草不生、光秃秃一片,破坏了小区环境。

“我们也接到过业主的投诉,称一户居民白天不在家,家里的宠物狗不停地叫。我们多次上门协调沟通,业主才把那条狗送走。”

那么宠物被撞后,到底谁买单?

昨日,记者从扬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犬类管理大队了解到,虽然“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不过形成案件的并不多,基本伤人事件都由双方协商解决处理。据犬类管理大队数据统计显示,扬州主城区(不含高邮、宝应、仪征)去年共发生“狗伤人”事件近200起,其中小型犬伤人事件居多,大型犬、烈性犬伤人事件反而较少。

“像石女士一家的遭遇,只要是交警部门认定了没有责任,就不用再与狗主人再产生瓜葛,狗主人可以履行法律诉讼。”犬类管理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扬州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文规定:携带犬只出户时,应当挂犬牌、束不超过2米长的牵引带,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记者了解到,《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安部门对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据介绍,今年我省已经在做立法调研项目,如果明年再发生狗伤人事件,市民或许将有法可依,狗主人不仅要接受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更重的责任。”犬类管理大队这名负责人表示,在犬类发情期期间,它们的性情比较狂躁,广大市民尽量少去逗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