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来临,人们穿衣服少了,遛狗的也变频繁了,被狗咬伤的概率自然就增加了。临沂市疾控中心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市犬伤暴露人数每年都达数万人次,尤其夏季是高发季节。
为进一步强化养犬管理,防止犬只伤人、传播疫病,法律明确要求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据兰山区公安分局张健主任介绍,关于遛狗不拴绳,现在我市施行的相关规定是《临沂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携犬出户不束犬链或者不由成年人牵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公安派出所依照《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携犬出户不及时清除犬粪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依照《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即使拴狗绳,也要防止狗绳伤人。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常常出现伸缩式狗绳导致路人颈部受伤、狗绳将路人绊倒的事件。此类纠纷,往往综合饲养人或管理人不当使用狗绳的行为和路人是否尽到自身的注意义务,依据各自过错程度承担法律责任。临沂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