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青岛市一小区内发生犬只伤人事件。一只哈士奇趁主人不备扑向3名小孩,一位家长以身相挡,亦被咬伤。
对于这起伤人事件,小区居委张主任向前来采访的记者表示,伤者要求把狗送离小区并赔偿5000元。而狗主人是一位老太太,称自己与狗相依为命,说“送走狗她就不活了”,且只答应每位伤者赔偿1000元。因赔偿金额达不到伤者要求,双方协商失败,准备走法律程序。
据报道,这位老太太是一位独居老人,而她的狗是有证合法的。视频可见老太太当时出门买菜,双手提包,而哈士奇未系狗绳。
无论养犬管理规定还是其他治安法规,法律法规的执行,对于所有人都应一视同仁,不是说年纪大就可以不守法。从这个角度来讲,老太太声称“送走狗就不活了”形同耍赖,同时也不能解决问题;倚老卖老、道德绑架,绝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市民、“狗民”应有的态度。
养狗无可厚非,可不能妨害他人自由及人身安全。如果是真爱狗,就应该训练、管理好自家宠物。毕竟狗不同人,吠人、随地大小便,兽性、攻击性,皆乃其天性。狗伤了人,不单不反省自己作为主人的失责之处,还“以死相逼”,既违法,也难看。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