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偷狗被发现,男子暴力抗拒抓捕致人受伤。近日,同安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抢劫案。
今年1月15日下午,被告人林某路过同安区的一个村庄,看到一只金毛犬栓在一个货运场,就想着把狗偷回家。
次日凌晨5时许,林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到现场,欲盗窃周某的金毛犬,不料被肖某发现,林某逃离现场。
不久,林某再次返回现场并盗走金毛犬。周某、肖某发现后,驾驶面包车追赶至同安区某路口附近,肖某上前拽住林某的衣服,林某加速行驶三轮摩托车,肖某被拖行二十余米远后受伤倒地,林某逃离现场。
1月17日,林某在同安区西柯镇被民警抓获。
近日,同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并处罚金2000元。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