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最近碰到了一件烦心事。她带着宠物犬去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申请办理《养犬登记证》,办理部门却要求她提供犬只的血统证明。结果证没办下来,还受了一肚子气。
4月初,陈女士带着宠物犬去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办理《养犬登记证》,没想到却碰了壁,原因是窗口工作人员说这只犬看着不像是柴犬,不能给办证。
对于窗口工作人员的说法,陈女士并不认同。陈女士说,这只柴犬是她花6000元从宠物店买来的,品相和柴犬并无二致,每每她带着去宠物医院打针、洗澡,大家也都认同是柴犬,怎么到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窗口工作人员却对狗的品种持有异议?陈女士当场提出质疑,但窗口工作人员表示,要么她去宠物店开张证明,要么拿狗的《血统证》来。
陈女士说,当年买狗的那家宠物店已经关门了,无从找他们开证明,而《血统证》一般是比赛冠军犬才有,更是无法开具。陈女士不解,鉴定犬种应当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职能,这一义务怎能转嫁给办证人呢?
4月10日上午,调查人员跟随陈女士再次前往办理《养犬登记证》。这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窗口工作人员依旧要求其提供《血统证》。其中一名工作人员指着“禁止饲养的28种烈性犬”图片,表示陈女士的犬和中华田园犬(土狗)相像。
窗口工作人员:只要有争议性,我们就没办法(办)。陈女士:你们的办证流程上没说要品种证明啊?窗口工作人员:你存在争议了,所以需要。陈女士:你们都没法确定狗的品种,我们怎么来证明?窗口工作人员:你如果说它是柴犬,就出个是柴犬的证明,我们就给办。
争议的最终结果是,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并不认为陈女士养的狗与中华田园犬完全相同,也没法说是还是不是,所以陈女士要办证就要自己提供书面证明。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表示,犬只品种的认定,目前并没有法律依据或相关实施细则,但农业部门比较专业,所以目前的实际做法是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兽医来做。在他看来,在法规不明晰的情况下,应该是公安、农业两家部门的共同责任。
调查人员认为,对犬只品种的认定,是审批部门应尽的职责,要求养犬人提供品种证明,显然是对申请人擅加了义务。这种做法可能导致养犬人因为怕麻烦不再来办理,使本应纳入登记管理的犬只,因无登记而失去监管。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