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治理狗患还需向立法求解

从武汉小睿睿被狗咬掉耳垂,到东莞的藏獒伤人事件,我们不难发现,近年来家庭养狗伤人事件屡见不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有钱也有闲”的人养一只宠物狗。

不可避免的是,家养狗攻击人的现象也逐渐多了起来,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因此,了解狗患产生的社会历史原因,十分必要。

现在,随着熟人社会的缺失,道德的约束力大大下降。在当今社区市场化管理的社会语境下,狗咬人之后,狗主人受到的惩罚不再是道德谴责,而是经济赔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反而降低了人们的犯错成本。

当道德的约束变得不再那么有力,法律就应该挺身而出。反观我国当下对于宠物狗管理的法律现状,我们可以看到,各种地方性法规条例数量很多,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对于规范养犬行为,地方立法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仍存在局限性,国家层面的统一立法规范很有必要,势在必行。衢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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