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捡只“山鸡”给孙子当宠物?结果……

昨日,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一件事儿:我母亲在路上捡到一只鸟儿,以为是山鸡,拿回家给孙子当宠物。

李先生家住洛龙区李屯特大桥附近。昨日上午,他回到家看到放衣服的筐里有一只大鸟,羽毛呈灰黑色,并有星星点点的横斑,嘴巴又尖又长,还有一双锋利的爪子。他询问母亲梁老太太得知,这是老人捡的“山鸡”。

原来,5月28日傍晚,梁老太太步行回家时,看到一只鸟儿无精打采地站在路上,靠近它也几乎不动,她以为那是一只山鸡,便将它捡回家给孙子当宠物玩。

“我跟爱人在网上搜索发现,这根本不是山鸡,像是一只鹰!”李先生说,鹰是国家保护动物,他赶紧买来生肉给它喂食。他与家人没有发现这只鹰有外伤,遂拨打110报警。

市周山森林公园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王哲闻讯赶到李先生家,经鉴定那是一只游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王哲说,游隼主要以鸟类为食,也吃田鼠等小动物。

他猜测,游隼是没找到食物比较饥饿,没力气飞才落在路上的。他把游隼带回救助站,给它喂食一些吃的后已将它放飞。洛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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